教室借用须知
2024-11-21

1、教室借用必须提前两天以上预约,教务部门审批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下午15:30-16:30。

2、借用流程:借用人预约 → 借用单位审核 → 教务部门审批 → 审批结果送物业,正确选择借用类别。

3、使用人须遵守教室借用管理办法,违规使用教室,将视情节暂停该单位借用教室权限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尤其注意以下方面:

(1)禁止私拆乱接教室多媒体设备、将桌椅搬出教室外使用;

(2)禁止在教室里煮食和聚众吃喝;

(3)禁止在墙壁和窗帘上粘贴任何宣传品和物品;

(4)禁止穿高跟鞋和硬底鞋进入舞蹈教室和形体教室,必须脱鞋或穿软底舞蹈鞋进入;

(5)按时使用教室,如有变更取消,整单取消可工作时间致电3683258并提供借用单号,其它情况致电教学楼物业管理员。

4、教学楼物业办公室和电话如下:

(1)励耘楼A113(2166640);

(2)丽泽楼C410(2166645);

(3)弘文楼A座车库(3621326);

(4)乐育楼C109(2166641);

(5)木铎楼B508(3621575);

(6)元白楼B1102(3621201);

(7)励教楼C303a(3390354);

(8)南曦园艺琴201(2166646);

(9)文华苑7栋负一层健身中心前台(3390325),3楼前台(3390320)。

5、以下情况将退回和回收申请,请点击“流程”查看退回和回收原因:

(1)教室已经被占用(调课使用或已经被借);

(2)考研类讲座和培训;

(3)未到教务部门报备的校外机构讲座和培训;

(4)讲座未注明讲座主题、主讲人和主讲人所在单位;

(5)有可能会影响其他教室正常教学的活动;

(6)其他不符合管理规定的情形。

6、凡以学生活动等理由申请教室作盈利使用的(如校外机构培训、讲座等),一经发现,按照收费标准的十倍收取费用,并在一学年内对借用教室申请不予批准,学生类活动借用请用学生身份进行申请。

7、营利性活动或非校内师生活动在借用教室前应跟教务部门咨询后预约申请教室,并在使用后按时缴费。

8、使用过程中需要显示横幅的,需提前实地了解场地是否可布置横幅,并在申请理由里列出横幅的形式(电子横幅,悬挂横幅)、位置(以听者看向讲台方向为参考,前方,后方,左侧,右侧)和内容,内容由本单位审核负责,提前联系教室管理进行布置,使用后及时撤下。

9、环保节能,合理利用教室资源,根据人数和实际需求合理申请场地和时段。

10、出现教室借用冲突时,请听从教学楼物业管理员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