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行书院2024级全体同学:
按照我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根据教财函〔2019〕105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1)和《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版)》(附件2),现启动砺行书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书院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7.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须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并需提交经院(系)审核盖章确认的详细证明材料。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年。
奖励名额:砺行书院共11个名额,根据书院学生培养类别分配获奖名额,需差额答辩。
三、评选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的同学,向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除申请审批表之外的所有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表格填写的注意事项参见《【注意事项标注版】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请申请同学务必如实、认真填写。
2.班级审核及公示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在组长(班主任)的监督下,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对申请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申请人名单在班内公示1天,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同学进入书院的差额答辩环节。
3.书院组织复审、答辩及公示
书院工作组收取审查各班候选人申请材料无误后,将各班候选人的材料在书院进行1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候选人开展差额答辩。
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从教信念与履约意识、综合素养及答辩表现进行打分,并依据候选人最终得分集体讨论决议产生书院拟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在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确定将结果及材料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
书院线下答辩拟定于10月9日,答辩PPT须于10月7日18:00前发送至91142025003@bnu.edu.cn,其他事宜届时请关注答辩群消息。
4.学校相关部门复审及公示
四、材料要求
电子版:通过班级审核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需于10月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91142025003@bnu.edu.cn。Word版本申请审批表需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格式命名(命名时删除“+”,如张三xxxxxxxxxxxxxxxxxx申请审批表),邮件和压缩包命名为“姓名+班级+国奖申请材料”,如“张三+2024级英语1班(公师)+国奖申请材料”。
纸质版:待电子版材料审核无误后另行通知提交时间和地点,需正反两面打印。纸质版申请审批表和支撑性材料均需提交15份。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对材料要求极其严格,请务必按要求进行填写、命名,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班主任老师意见也需要按照要求填写(签字可暂时使用电子签,待确定国奖人选之后再修改);如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联系书院老师。
2.在书院评选阶段,学生对表格内容及格式负责,学生填写材料需保证真实、客观,格式标准、美观。
3.若有最新通知,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吴老师 0756-3683514
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
2025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