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行书院全体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北师大学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彰显新时代青年的担当与责任,树立积极进取的大学生励志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学校设立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校区实际,现启动2026年度自强之星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在珠海校区培养的在籍在读本科生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重点考虑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参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优良,成绩优异,社会公益实践丰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3.参评学生个人事迹突出,体现出自强不息、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研创新、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4.入学以来已获评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学生不可继续参评。
二、奖项设置
评选10名“自强之星”,10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5000元/人;10名“自强之星入围奖”,1000元/人。
三、参评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取书院推荐和学生自荐的形式。砺行书院在充分酝酿、集体评议的基础上,可推荐1人至学校参评,其余申请学生可以选择继续自荐参评。
四、评选程序
1.书院评选:书院从申请的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学生至学校参与评选;未通过院荐的学生,在征求本人意见之后,可继续通过自荐途径参与评选。
2.学校初评:学校组织初评,确定30名学生参加复评。
3.学校复评:学校组织复评,确定20名候选人参加终评,其余10名学生获得“自强之星入围奖”。
4.学校终评:学校组织终评,在听取候选人个人陈述和答辩后确定“自强之星”、“自强之星提名奖”各10名。
学校将结合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开展相关资助育人活动,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提名奖获评者须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活动。
五、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其中个人自述需着重从本人励志事迹展开描述,文件名请勿更改;
2.《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文件名请勿更改;
3.加盖教务部公章的成绩单(2026级新生无需提供)、相关证书、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提交,命名“自强之星证明材料”)。
电子版:《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自述部分填写规范请参考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其他证明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91142025003@bnu.edu.cn,邮件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姓名+院荐+自强之星申请。
纸质版:自荐的申请人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附件1),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公章)、个人科研成果、实践成果等证明材料,经本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至书院海华苑9栋B105办公室。院荐的申请人待院系评选结果确定后另行通知提交。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0756-3683514
办公地址:海华苑9栋B105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参评信息登记表》
附件3:自强之星奖学金个人自述填写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