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砺行书院关于开展第二十七届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10-12

砺行书院全体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全体学生中树立优秀学生标兵,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特设立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现启动第二十七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根据《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一)院系推荐

砺行书院在充分酝酿、评议的基础上,推荐1名参评候选人。由学生本人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附件1),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个人成果证明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个人成果证明材料”)。有意向参与院系推荐的同学,请于10月14日24: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91142025003@bnu.edu.cn,邮件和压缩包均命名为“姓名+十佳大学生”,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待确认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提交。

(二)学生自荐

学生本人自行在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校团委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自荐表》,经10名以上同学附议后,附成绩单及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自荐材料须于10月20日17:00前报送珠海校区学生会(粤华苑3栋1层104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一)初评

校学生会、珠海校区学生会分别组织自荐学生初评,产生候选人12名(北京校区产生10名,珠海校区产生2名),连同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参加复评。

(二)复评

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教务部(研究生院)、科研院、教育基金会等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复评小组,通过查阅材料、听取陈述、现场答辩、评议讨论等环节,投票选出20名正式候选人参加终评,正式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开展宣传展示。

(三)终评

由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在听取20名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进行综合评定,现场公布获奖名单。

 

联系人:吴老师 0756-3683514

 

附件: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推荐表

 

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