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行书院全体同学: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顺利返乡,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统筹规划,现启动2025-2026学年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砺行书院寒假返乡的全日制在籍在读学生,且经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资助原则
补助优先覆盖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特困的学生,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普困学生,由书院核实困难情况后确定建议资助排序,学校结合实际,审核确定。
三、资助标准
补助根据学生返乡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困难认定等级划分不同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档位 |
返乡地点 |
特困学生标准 |
普困学生标准 |
第一档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
1500 |
900 |
第二档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江苏省、湖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浙江省、青海省、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上海市 |
700 |
420 |
第三档 |
江西省、福建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
500 |
300 |
第四档 |
广东省(除珠海市外) |
300 |
180 |
注:1.返乡地点为珠海市的学生不发放补助。
2.对返乡地点所在省份跨度较大、返乡成本显著高于相应档位标准、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另行审议后确定补助标准。
四、材料提交
学生申请时,需提供能证明其返乡事实的材料(如交通票据、订票记录等)的清晰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请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以上证明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于2026年3月3日(周二)12:00前发送至91142025003@bnu.edu.cn,文件和邮件均命名为“姓名+寒假返乡补助申请材料”。书院将逐一审核,统一汇总后提交至学校进行审核。
联系人:吴老师 0756-3683514
办公地址:海华苑9栋B105
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