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行书院2024级同学:
为振兴中华民族教育事业,培养青年一代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美籍华人唐仲英先生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立“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现根据项目评选要求启动评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珠海校区全日制在籍在读2024级本科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含降转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认同唐仲英基金会“服务社会,奉献爱心,推己及人,薪火相传”的宗旨和理念;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5.原则上,已获得连续性或大额资助者(含“向未来”文化使者助学金、曾宪梓奖学金、助才助学金、励学奖助学金等),不得申请;
6.获奖学生需加入师英爱心社,并积极参加社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资助育人或公益实践活动。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珠海校区共评选10名学生,按照1:1.5的比例差额面试。获奖学生每学年发放奖学金人民币4000元,每年复审,复审通过后可连续资助4年。砺行书院可推荐5名同学至校区参评。
三、材料要求
1.《北京师范大学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盖有教务部公章的上一学期成绩单;
3.其他证明材料,如校级(含)以上竞赛获奖证书、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证明等。
四、评选流程
1.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请按照班级通知的截止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至班长处。
2.班级初评:各班组织拟申请同学进行答辩,班主任和全班同学民主投票,择优推荐至多一名同学至书院参评,被推荐的同学须于4月14日(周一)24: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至表单https://f.wps.cn/g/yU4F8mRN/(表单二维码见下),并填写表单中的相关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待书院复评后再联系相关同学提交。
3.书院复评:书院组织各班推荐的同学进行答辩,书院评审委员会集体决议,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选拔的原则,推荐5名同学,经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后推荐至校区参评,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4.校区终评:校区相关部门按照1:1.5的比例组织乐育书院、弘文书院、砺行书院的拟推荐学生进行差额面试,最终评选出10名学生,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 0756-3683514
办公地址:海华苑9栋B105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