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行书院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根据校区团委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评人员范围
在籍在读、符合相应奖项参评条件且团组织关系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申报时学习情况、学生工作任职情况、主要事迹等须为2024-2025学年内。
砺行书院学生中在珠海校区团委、校区其他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组织任职的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学生组织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5类奖励,不在此次书院评选名额范围内。请自行关注校区团委官网通知,无需提交至书院。
二、 奖项设置与名额分配
奖项类别 |
奖项设置 |
奖励金额 |
书院总名额 |
书院团支部名额 |
书院学生组织名额 |
备注 |
优秀集体荣誉称号 |
优秀团支部 |
1500元 |
1 |
1 |
\ |
符合优秀团支部评选条件的团支部即可申报,申报后书院组织答辩评选,如评选为优秀团支部(二等)则可以参与校区优秀团支部(一等)(奖金额度为3000元)的评选 |
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
优秀学生干部 |
1000元 |
5 |
2 |
3 |
各团支部可推荐1人,推荐后书院进行差额评选 |
优秀团支部书记 |
1000元 |
1 |
1 |
\ |
所在支部获得“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且符合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的团支书直接推选至书院审核,无需单独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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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共青团员 |
1000元 |
14 |
14 |
\ |
各团支部按照名额分配等额申报,书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名额详见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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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学金 |
社会工作奖 |
1000元 |
15 |
7 |
8 |
各团支部可推荐1人,推荐后书院进行差额评选 |
志愿服务奖 |
1000元 |
3 |
3 |
\ |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即可申报,书院进行差额评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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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之星奖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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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之星奖 |
1000元 |
优秀学生干部:各团支部通过支部民主评议推荐1人至书院,由书院评审小组按照差额评选的方式统一评选。
优秀团支部书记:所在支部获得“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且符合优秀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的团支书直接推选至书院审核,无需单独评选。
优秀共青团员:各团支部按照名额分配等额申报,由书院评审小组统一评选。具体名额详见附件3。
社会工作奖:各团支部通过支部民主评议推荐1人至书院,由书院评审小组按照差额评选的方式统一评选。
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劳动之星奖:根据评选条件由个人自主申报,以团支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由书院评审小组统一评选。
三、参评条件与评选程序
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单项奖学金(专项类)评选办法与条件依据《2024—2025学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共青团系统优秀集体和个人、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执行,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工作进度
(一)申请阶段(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
1.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附件2)、优秀团支部(二等)申请表(附件4)和各支部汇总表(附件5)。
2.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
(1)个人奖项申请表命名为:“XX团支部+学号+姓名+奖项名称”(含“+”号),如“2024级英语1班团支部+202411012345+张三+优秀团员”;
(2)优秀团支部申请表命名为:“XX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含“+”号),如“2024级英语1班团支部+优秀团支部”;
(3)团支部汇总表按照奖项分别汇总,命名为:“XX团支部+奖项名称+评选汇总表”(含“+”号),如“2024级英语1班团支部+社会工作奖+评选汇总表”。
3.提交截止时间:
(1)请各团支部将电子版压缩包于2025年11月16日(周日)18:00前发送至砺行书院团委公邮lxsytw@bnu.edu.cn,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202X级XX专业X班团支部+共青团优秀集体及个人评选”;
(2)请各团支部将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班主任签字)汇总后于2025年11月17日(周一)18:00前办公时间提交至砺行书院B105。
(二)初评公示阶段(2025年11月18日-12月3日)
砺行书院组织评审小组初评,并将讨论确定的初评候选人/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送至校区团委。
(三)复评公示阶段(2025年12月4日-校区综合类奖学金第二轮公示)
校区团委依据相关评选办法,将同校区教务、学工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评,并对获评名单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及说明
1.各团支部应严格按照相关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宁缺毋滥”的准则,充分酝酿,择优慎重进行审查推荐。复核阶段如有申报集体或个人存在不符合参评条件的,校区团委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不再递补、替换。
2. 同一奖项仅可通过书院/学院团委(团总支)、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珠海校区团委、校区其他职能部门指导的学生组织一个单位申报,同一奖项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参评学年内,同一奖项个人仅可获评一次。
3. 已获评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者不重复获评共青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在各学生组织任职的,若申请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工作奖,则须未以本职岗位工作领取劳务津贴。
5.各团支部和学生组织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周日)18:00前,逾期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0756-3683633
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