砺行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集体建设,营造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培育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的班级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成长成才,现面向各班级启动“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题
以班级为单位,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支持各班围绕班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学风引领类:开展“学霸讲堂”、学习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英语角、读书分享会等。
能力提升类:组织科创技能培训、常用软件学习、生涯规划工作坊、辩论赛、演讲比赛等。
规则建设类:探索建立班级公约、宿舍文明公约、学习互助机制、朋辈帮扶机制等。
其他类:符合专业实际和学生需求的其他班风学风建设类活动。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审批基本流程为:牵头班级申请→学院/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初审→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公示立项结果→班级组织项目实施、申请结项→学院/书院/研究生管理服务中心初审结项材料和报销材料→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发布结项结果并予以报销。
(一)班级申请
有意向申请的班级填写《珠海校区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珠海校区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在11月14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审批表和申报汇总表至邮箱91142025003@bnu.edu.cn,文件与邮件均命名为“202x级xx班(公师/优师)珠海校区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待电子版审核无误后另行通知提交时间及地点。
两个及以上班级联合申请只需牵头班级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的活动主题应简短明确,活动内容、活动计划安排应丰富详细。
(二)立项审批
1.立项初审。各班级提交班建活动申请审批表后,由书院负责老师审核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汇总提交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
2.立项终审与公示。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在11月21日前进行终审,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级方可按计划开展活动。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策划过于简略、严重偏离主题、存在基本常识错误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项目实施
获批立项的项目,要在审批的经费预算额度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注重活动质量。项目经费以“先申请、再活动、后报销”为原则,由各班级先自行垫付活动经费,活动结项后进行报销。
(四)结项报销
1.结项初审。各班级建设基金项目原则上要在12月5日前举办完毕,并在12月7日24:00前向书院提交项目总结材料与报销材料(要求与立项相同)。需提交材料具体如下:
电子版:总结评审表(附件3)、经费决算表(附件4)、报销清单(附件5)以及高清活动原图打包,压缩包命名为【202x级xx班(公师/优师)珠海校区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发送至邮箱91142025003@bnu.edu.cn。

高清活动原图命名示意
纸质版:总结评审表(附件3)、经费决算表(附件4)以及发票原件等相关报销材料提交至海华苑9栋B105办公室。
2.终审与报销。党委学生工作办公室复审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批准结项并予以报销,对于活动开展过程中偏离项目原申报主题的活动,不予结项报销。
三、工作要求
1.广泛动员,鼓励申报。各班级应充分考虑班级的专业特色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民主讨论、集思广益,科学设计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全班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活动建议以宿舍为小组举办。
2.规范填报,确保合规。申请审批表、总结评审表、经费决算表等文件的填写规范请严格参照《砺行书院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各项表格填写规范》(附件6)进行填写,避免反复修改提交。
3.加强管理,有序开展。本次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活动不允许延期结项。在校内开展班建活动的,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外出开展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须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
4.合规用款,严格管控。活动经费使用以及发票原件等相关报销材料的整理要求须严格遵循《珠海校区班风学风建设专项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说明》(附件7)等相关要求,专款专用,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及时总结,做好宣传。各班级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做好文字和图像资料的留存,活动结束后及时通过班级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展示。“北师学工”微信公众号将通过“活力班建”栏目定期展出班建活动,各班级可以积极投稿(投稿二维码详见通知下方)。
联系人:吴老师,0756-3683514
办公地址:海华苑9栋B105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砺行书院
2025年11月7日